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发〔2022〕1号)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应当参加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准予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等相关规定,为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郑州仲裁工作更好发展,郑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拟于2025年3月下旬举办仲裁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3月29日至30日,培训周期为两天。
二、培训地点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90号)
三、参加人员
(一)第六届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受邀参加的其他人员若干。
四、培训方式与实施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下集中培训:郑州市范围内的培训对象在中共市委党校集中授课;
(二)线上培训:原则上郑州市区范围外的培训对象通过线上平台参与培训,如有意愿也可报名参加线下培训(具体线上培训方式另行通知)。
所有培训对象需填写并提交培训报名回执表。此次培训情况将作为仲裁员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依据。参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的,需提前书面请假并安排补课。
五、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
六、培训考核
为确保培训效果,本次培训将设置考核环节,考核结果将纳入仲裁员年度履职档案,同时作为仲裁员续聘、案件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出勤率考核
要求:全程参与培训。
(二)课堂互动与案例分析
要求:仲裁员需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小组活动。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考核仲裁员的案件处理能力和裁决思路。
(三)学习反响与建议
要求:培训结束后,仲裁员需提交一篇学习反响,内容包括实务经验分享或者对郑州仲裁工作的建议。(发至电子邮箱zzacpeixun@126.com)
七、报名方式
(一)请参加培训的仲裁员,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18:00前通过以下链接或者二维码进行报名;
链接地址:https://form.wjx.top/vm/tUFUt4R.aspx#
报名二维码:
(二)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务必准时参加培训,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进行签到;
(三)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并告知具体事由;
(四)停车指引。培训场地设有地面停车场,地面停车场有空位即可停放,但停车位数量有限,故提倡绿色出行,参训人员可乘坐地铁10号、14号线至市委党校站,公交可乘坐44、S180、302、G12、751路公交;
(五)联系人:王金凤、冯志景。电话:67180823、67183570。邮箱:zzacpeixun@126.com。地址:郑州市淮河东路53号。
八、其他事项
(一)仲裁员的交通费用自理,培训班统一安排提供午餐;
(二)参训人员需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和带有无线发射装置及具有录音、录像、照相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会场。会议时间和内容属保密事项,不得向知悉范围外的人员泄露会议相关信息,不得在手机、微信等通讯工具及互联网上讨论、发布、传递会议内容;
(三)请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培训是仲裁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为方便后续工作通知安排,请参训人员下载钉钉,并扫码入群。
钉钉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download#/
第六届郑州仲裁委员会工作钉钉群二维码:(1群和2群择其一加入即可)
郑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