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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发〔20221号)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应当参加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准予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等相关规定,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郑州仲裁工作更好发展,郑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拟于20253月下旬举办仲裁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329日至30,培训周期为两天。

二、培训地点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90号)

三、参加人员

(一)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受邀参加的其他人员若干

四、培训方式与实施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下集中培训:郑州市范围内的培训对象在中共市委党校集中授课;

(二)线上培训:原则上郑州市区范围外的培训对象通过线上平台参与培训,如有意愿也可报名参加线下培训(具体线上培训方式另行通知)。

所有培训对象需填写并提交培训报名回执表。此次培训情况将作为仲裁员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依据参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的,需提前书面请假并安排补课。

五、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

六、培训考核

为确保培训效果,本次培训将设置考核环节,考核结果将纳入仲裁员年度履职档案,同时作为仲裁员续聘、案件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出勤率考核

要求:全程参与培训。

(二)课堂互动与案例分析

要求:仲裁员需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小组活动。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考核仲裁员的案件处理能力和裁决思路。

(三)学习反响与建议

要求:培训结束后,仲裁员需提交一篇学习反响,内容包括实务经验分享或者郑州仲裁工作的建议。(发至电子邮箱zzacpeixun@126.com

七、报名方式

(一)请参加培训的仲裁员,于2025320日下午18:00前通过以下链接或者二维码进行报名;

链接地址:https://form.wjx.top/vm/tUFUt4R.aspx#

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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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务必准时参加培训,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进行签到;

(三)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并告知具体事由;

(四)停车指引。培训场地设有地面停车场,地面停车场有空位即可停放,但停车位数量有限,故提倡绿色出行,参训人员可乘坐地铁10号、14号线至市委党校站,公交可乘坐44S180302G12751路公交;

(五)联系人:王金凤、冯志景。电话:6718082367183570。邮箱:zzacpeixun@126.com。地址:郑州市淮河东路53号。  

八、其他事项

(一)仲裁员的交通费用自理,培训班统一安排提供午餐;

(二)参训人员需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和带有无线发射装置及具有录音、录像、照相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会场。会议时间和内容属保密事项,不得向知悉范围外的人员泄露会议相关信息,不得在手机、微信等通讯工具及互联网上讨论、发布、传递会议内容;

(三)请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培训是仲裁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为方便后续工作通知安排,请参训人员下载钉钉,并扫码入群。

钉钉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download#/

第六届郑州仲裁委员会工作钉钉群二维码:(1群和2群择其一加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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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仲裁委员会

2025313


附件1:仲裁员培训课程表.doc